2008年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

 

一、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

    外经贸、财政、国税、地税、工商、外汇、统计七部门。

二、联合年检对象

    2007年12月31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(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,以下简称企业),均需参加外经贸、财政、国税、地税、工商、外汇、统计七部门的联合年检。

三、联合年检时间和集中办公时间和地点:

公告即日起至630日为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时间;其中,公告即日起至65日为网上申报时间,512日至65日为网上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,66日至630为部门数据汇总、核对时间。对逾期不申报年检,或经调查发现申报情况弄虚作假或存在的企业,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作出处理,直至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,吊销营业执照。

企业在两个网站申报的年检资料,均获得“通过”后,即按网上提示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等资料并加盖公章,同时携带联合年检七部门的有关证、照和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,于200865日前办理有关手续。其中:杭州市各城区(不含萧山、余杭区)企业、市直属、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杭州高新(滨江)开发区、西湖名胜风景区企业在2008512日至65日到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9楼会议室(凤起东路109号)办理年检手续,杭州市各县(市)、萧山区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余杭区企业到各县(市)、萧山区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余杭区联合年检部门组成的联合年检办公室办理年检手续,具体地点由各县(市)、萧山区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余杭区联合年检办公室确定并告知企业。

四、网上联合年检申报系统

   1、向外经贸、财政、国税、地税、外汇、统计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,应登陆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(www.zjslhnj.gov.cn)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。

   2、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企业,企业应登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(www.zjaic.gov.cn)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。

 

 

附件:联合年检报送的审核材料

 

一、外经贸部门

    1、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(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)(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);

    2、批准证书副本2及复印件;

    3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;

    4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;

    5、验资报告全本复印件(仅限应在2007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供)(加盖企业公章)。

 

二、财政部门

    1、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(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)(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);

    2、财政登记证副本;

    3、审计报告;

    4、验资报告复印件(仅限应在2007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供)。

 

三、国税部门

    1、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(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)(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);

2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(国税);

3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

 

四、地税部门

    1、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(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)(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);

    2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(地税);

    3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。

 

五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

    根据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》规定所必须提交的材料,具体内容详见工商部门网上年检反馈的审核意见。

 

六、外汇管理部门

    1、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(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)(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);

    2、外汇登记证(原件);

    3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本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

    42007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

    5、验资报告全本复印件(仅限2007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)(加盖企业公章)

    6、企业有外债的需提供外债登记证、外债签约表以及变动表。

七、统计部门

1、通过网上审核并打印的《联合年检报告书》(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名)(联合年检报告书右上角有通过网上联合年检审核的验证码);

2、企业统计登记证(副本)。